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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其他项目沈阳市沈阳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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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其他项目沈阳市沈阳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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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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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公安局委托,为沈阳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基层所队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
1.2 招标单位:沈阳市公安局
1.3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皇姑区、于洪区、辽中区
1.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辽中分局西街派出所、朱家房派出所、于家房派出所工三个派出所;改造和平分局十四纬路派出所、集贤派出所、南湖派出所、沈水湾派出所、太原派出所,皇姑分局陵东派出所、寿泉派出所共七个派出所;改造皇姑分局社区警务大队、于洪分局食堂。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弱电、排风系统、新风系统、屋面防水等。
1.5 服务期限:2023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共365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结束时间以配合取得竣工备案验收且交付使用后为准)
1.6 资金市财政资金
1.7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含全过程造价咨询)
1.8 项目总投资:4247万元。
1.9 质量标准:合格
1.10合同估算价:96.14万元
1.11 投标保证金:1.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2.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08:30时至2023年3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3月22日09:30 时整(北京时间),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上递交。
4.2 开标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招标人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联系人:宋扬
电话:024-2310528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人:赵岐
电话:024-83961750-816
邮箱:363499349@
异议联系人:赵岐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839617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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