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LSX-230529-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盛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灵寿县盛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工期:6个月。 实施地点:二标段:北阳沟、中霍营、山门口、景上、武凡同、黑山、慈峪村、董家庄、西刘庄、卢家洼、石坎、南广化、万里、鲁柏山、营里、司家庄、北燕川、南燕川。三标段:
寨南、牌坊、刘家沟、西坡、东庄窝、西湾、南沟、木佛塔、漫山、东寺岭、女东庄、寨头村、九岭、杨树沟。最高限价:二标段:4789296.22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88089.64元);三标段:4555714.28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83758.45元)。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三标段的设计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信用中国”网站(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7 09:00:00至2023-06-2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灵寿县盛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商业9-110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白志雷 | 联系人: | 陈丽 |
| 电话: | 0311-82518788 | 电话: | 15131156060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6661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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