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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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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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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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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工程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21】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
2.1.2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2.1.3资金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2.1.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工期:2023年11月15日之前完工;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冀州旧城街区国营照相馆和新华书店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700:00至2023-02-1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西路328号。
联系人:张博
电话:0318-525850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宝云大街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
传真:0318-8188111
电话:0318-2100216
邮箱:hxzb0318@
日期:2023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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