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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物流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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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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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QD-W-1-23-21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物流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物流中心电动叉车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货物;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
七、其他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区分公司受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物流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物流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D-W-1-23-211
3.项目内容:物流中心电动叉车采购
4.规模及资金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4万元。
5.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5.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货物。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4月12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23年4月12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文
电话:0532-6777369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02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沧区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33号中泰信大厦1101室
联系人:朱晓文、刘丰文
电话:0532-67773697
电子邮件:2830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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