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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3年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康宁医院医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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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2023年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康宁医院医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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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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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康宁医院医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第二社 会福利院康宁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用试剂的采购、配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康宁医院医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康宁医院医用试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与招标采购需求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附件见2-
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件见2-
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
本复印件;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 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 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⑤其他说明: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 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若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
请自行说明。
)
2)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01月~2023年03月。
⑥《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
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6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张伟
电
话: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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