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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高中照明改造询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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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高中照明改造询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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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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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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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高中照明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JY2023-CG030
2.项目名称: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高中照明改造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7950元/间教室(护眼教室灯9套+护眼黑板灯3套)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1
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高中照明改造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拟对3所高中进行教室灯光照明改造,每间教室需要护眼教室灯9套+护眼黑板灯3套(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3)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货物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报价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报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供应商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
3.方式: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
(6)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的网页截图;
(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2)。
4.售价:询价文件每套3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大厅受理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评标三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询价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6000元(人民币)的报价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制造)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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