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标志牌、标志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IP20230028),现就本项目的货物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1.项目范围、内容1.1项目内容:标志牌、标志桩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1.2送货地点:广州市。
2.资格条件:2.1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2允许代理商报价,代理商报价的须取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同一制造商或品牌仅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报价,同一制造商或品牌和该制造商或品牌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3报价人需完全响应用户需求书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成交及合同签订3.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拦标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2经评审,满足本采购公告“资格条件”、“用户需求书”、“服务要求”、附件2合同条款的要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3.4如报价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3.5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3.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7成交人应及时在采购平台上收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向发包人递交履约担保,可以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履约保函需提供境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以发包人为受益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如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另行通知。(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发包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9《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4.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报价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报价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19200766074
报价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报价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的材料等。5.报价文件要求5.1询价文件的获取:
5.1.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5月10日17:30至2023年05月16日12: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响应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5.1.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标书费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2000119200766074;(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2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响应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业绩证明材料等,以及为满足询比文件评审要求报价响应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
报价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文档后,清晰的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5.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12:0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3室
邮编:510635
联系人:崔旸
电话:020-37852131
邮箱:Liu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