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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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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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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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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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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2243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YGHTZ-2022-0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531600元
最高限价:17531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设备材料采购
17301600
17301600
2
第二标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道路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30000
23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建设地点:道路起点位于曙光街,终点至建设路。
(3)资金及资金:自筹资金,17531600元;
(4)标段划分:
二标段:本项目监理
(5)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项目概况中全部内容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评审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及设备材料采购等。
二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计划工期及质量标准:第一标段工期:施工周期 6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最终通过相关单位审批,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7)监理工期控制目标及质量控制目标:第二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保修期,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标段: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
(4)①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对列入“信用中国”(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 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惠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蓝天学校5楼
联系人:徐晓龙
联系方式:0375-73093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60号荣盛华府6号楼1单元60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新乡平原示范区秋春季密植移栽增绿(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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