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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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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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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NXHYR-GC-202301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149.920004万元,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水处理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配套水泵3台(套)及相关机电设备;
(2)冲厕工程:铺设PE管、铺设PPR管、配套各类阀井;
(3)绿化工程:铺设PE管、安装喷头、配套各类阀井、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自行车棚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分布式节水治污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第十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可按照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第一中学。
2.2 建设规模(1)水处理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配套水泵3台(套)及相关机电设备;
(2)冲厕工程:铺设PE管、铺设PPR管、配套各类阀井:(3)绿化工程 铺设PE管、安装喷头、配套各类阀井、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自行车棚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合同估算价:1499200.04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提供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附投标单位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表。
5.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09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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