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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25321-3/2023-00026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东方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0日15:29
名称:2023年东方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无
主题词:无
2023年东方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属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宣传交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负责交通事故(案件)的现场勘查、案件侦查、事故调处,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上级主管机关组织调查、侦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登记、注册、年审等车管常规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章行为;负责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工作;负责大队下属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的指导;负责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等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东方市看守所属公安监管场所业务管理,犯罪嫌疑人员生活、教育、日常管理,预防各类违法犯罪,确保在押人员安全顺利完成诉讼程序及移送到监狱服刑。
东方市拘留所属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管理违法嫌疑人日常生活,教育矫正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拘留审查外国“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人员,确保社会安定。
东方市戒毒所属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东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属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强化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责任到位、宣传到位,严厉打击森林火案。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政工室、监察室、警务保障室、反恐大队、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警犬中队、监管陪护大队、12个派出所等32个职能机构(科室、部门),下设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方市看守所、东方市拘留所、东方市戒毒所、东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二级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东方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东方市看守所
3.东方市拘留所
4.东方市戒毒所
5.东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第二部分东方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海南省东方市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85.8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3,585.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3,470.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03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8,082.96万元;支出总计23,585.80万元,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12,625.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0.4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953.6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082.9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82.91万元。
二、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02.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2,625.85万元,占8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40.47万元,占8.6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53.60万元,占6.1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82.91万元,占3.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144.1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3年预算数为3,316.4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65.3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8.6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48.7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18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37.89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15.71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82.91万元。
三、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021.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2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09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7.7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本部门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3.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3.3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54.4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99%。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二)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东方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082.9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082.96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1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60.85万元。
六、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公安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方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23,585.80万元。
七、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23,585.8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32.73万元,占8.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70.11万元,占57.1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82.96万元,占34.2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0.9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170.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85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3.52万元。
八、关于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方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23,58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1.10万元,占42.49%;项目支出13564.69万元,占57.5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0.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9.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1.3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方市公安局本级、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方市看守所、东方市拘留所、东方市戒毒所、东方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74.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方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4.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市公安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5辆,东方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5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方市公安局5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021.10万元、政府性基金8082.9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以及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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