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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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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B20230221000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江明珠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0000ZB20230221000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宜宾丽雅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00ZB2023022100029/001三江明珠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工程:本项目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图书馆南侧,南岸东区F-8-2地块,其功能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项目北临文博路,南临健身路,西临广场东路,东临同盟路。
由两栋高层公共建筑组成,地上总建筑面积60744.12m2。
其中办公面积:30420.43m2,孵化办公面积20716.11m2,商业面积9200.75m2,附属配套面积406.83m2,地下建筑面积33482.34m2,均为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
1.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F-8-2地块
1.3生产及安装时间:从合同签订到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共计90日历天。
1.4安装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F-8-2地块(三江明珠项目工地)1.5招标范围:三江明珠项目地下室766台两/三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保修、验收直至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00ZB2023022100029/001三江明珠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工程:2.1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升降横移类、负一正二式停车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4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2020-2022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本次招标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取得招标货物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2.6.2具有一份授权制造商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代理商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由授权方制造商继续履约,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6.3授权制造商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同其他单位在本项目中投标;
2.6.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6.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6.6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2020-2022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8授权制造商必须具备上述1)-6)条要求。
2.7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2110:00至2023-02-2618:00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310:0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1310:00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收费:免费
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投标保证金收费:收费200000.00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2.1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升降横移类、负一正二式停车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4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2020-2022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本次招标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取得招标货物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2.6.2具有一份授权制造商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代理商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由授权方制造商继续履约,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6.3授权制造商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同其他单位在本项目中投标;
2.6.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2.6.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6.6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2020-2022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8授权制造商必须具备上述1)-6)条要求。
2.7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丽雅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联系人:廖骏萌
电话:/
电子邮件:3176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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