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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本项目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校园建设三期工程)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校园建设三期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邢台学院。本次工程采购系根据三期工程总进度要求、相应施工图设计以及学校相关政策为依据开展的采购,出资比例为邢台学院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邢台学院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校园建设三期工程);
2.1.2工程地点:邢台学院院内;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2.2采购内容:渣土外运。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比选项目有关的内容,且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1-3个(近三年完成的、正在进行的项目均可),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比选,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比选。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05日15时00分,联系采购单位获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售价:0元。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加盖公章,送至邢台学院西北门,联系采购单位接收。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5日16时3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媒介
6.1本次比选公告在邢台学院官网发布
6.2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邢台学院
地 址:邢台市襄都区泉北东大街88号
联 系 人:李向远老师
电 话:0319-365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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