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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部分老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东北部区域段(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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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部分老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东北部区域段(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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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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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2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招标公告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6-30 15:36:08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不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6-30 16:04:5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9分
招标公告提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3-06-30 16:12:1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6-30 16:16:3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项目编号
HJQGC2023G060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341000586130960B-20230630-000363-6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黄山市祁门县
信息
2023-06-30 16:16:30
浏览次数
536835
公告公示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部分老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东北部区域段(EPC)已由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投资〔2019〕3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招标人为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部分老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东北部区域段(EPC)
2.2项目编号:HJQGC2023G060
2.3建设地点:黄山市祁门县
2.4建设规模:项目概算费用1220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于3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②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③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证,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以及审查。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90%(建安费用)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 EPC类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施工负责人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报名、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要求;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
4.3 特别: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门支行
账 号:225013323421000004000562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④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注意事项
5.4.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4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祁门县过境公路原地税大楼一楼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0559-4506892
电 话:0559-651881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267533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59-4506892 地 址:祁门县过境公路原地税大楼一楼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559-6518816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6号
11. 监督
监督部门: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4509606
2023 年6月 30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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