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公告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网上比价
比价类型:
打包采购
比价模式: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1-27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2-0117:00
接受澄清开始时间:
2021-01-27
接受澄清截止时间
2021-02-0117:00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电子附件
报名状态:
网上报名
{本项目{本项目
编号:城轨网采购[2021]12号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1年运营生产性物资采购(辅助物资)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报名。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供货期超过60天,报价视为无效,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参与报名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及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名。
1.比价内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1年运营生产性物资采购(辅助物资)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2.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类别的制造或销售;
2)、参与报名供应商近三年至少签订过一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辅助物资类货物供应合同;
3)、参与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合法的财务报表;
4)、履约信用(参与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
6)、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参与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
8)、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
9)、参与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产品承诺函;
3.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1月27至2021年2月1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和附件3,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货物清单明细);
(5)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17年-2019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7)近三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1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8)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及投标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和附件7)。
注:为便于后期资格审查,所有供应商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请将所有材料粘贴或者插入到一个文件上传(word或pdf格式),所有文件必须经过杀毒处理、无压缩、无密码,电子文件无打开次数的限制。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报名。
4.各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在报名后登录城轨网,在2021年1月27日至2月1日填写需要答疑的问题。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有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6.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7.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比价方法: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最长供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最长供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合同签订时以最低报价作为合同价签订。
8.如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况,直接列入黑名单,在后续项目中业主有权拒绝其投标:
(1)解密报价后报价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经查实报名人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
(4)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
9.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0.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2.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3.有关此次比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格式见下文附件;
14.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5.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同预算处;
异议受理电话:(0931)8629999-12318;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2)投诉受理部门: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同预算处;
投诉受理电话:(0931)8629999-12318;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业主联系方式
业主: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电话:(0931)-8629999-12318
邮编:730000
联系人:徐小育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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