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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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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0-00220
项目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9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将食堂承包给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经营管理(所在位置营口市站前去新兴大街东33号)。由采购单位提供餐具、用具等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自然损坏和确实需要购买的餐具、用具等设备,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批准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购买物品,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设备在承包使用期间需要维修的由供应商提出,采购单位负责维修。
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拖把、手套、清洗液等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经审批后定时定量领取。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承保)期限: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在预算能保证的情况下并且不改变原合同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如供应商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决策后,续签第二年、第三年食堂承包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中应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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