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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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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SZB-2023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9.456869万元,招标人为林州市创新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可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3.2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2.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查询渠道在投标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落家庄8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落家庄88号
七、其他
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YSZB-2023030
2.项目名称: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594568.69元
最高限价:594568.69元
序号编号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YSZB-2023030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594568.69594568.6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电动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可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3.2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2.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检)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查询渠道在投标文件拆封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4月11日8时00分至2023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至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3.3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内容、信息查询网上截图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售价:300元/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落家庄88号。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落家庄88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创新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林州市陵阳镇龙安路招商大厦6层
电话:0372-68089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KJXA094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落家庄88号
电话:155188430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PRNG67
监督名称:中共林州财通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2-6189203
地址:林州市招商大厦502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林州财通控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创新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陵阳镇龙安路招商大厦6层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2-6808916
电子邮件:0372-6808916
招标代理机构: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落家庄88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5518843033
电子邮件:1551884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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