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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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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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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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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招标编号:JZJI-202211FJ-0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7-421024-04-01-2347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享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享发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地质勘察的详勘及相关工作。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签字。 6.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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