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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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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692,8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7,692,800.00元
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年)
最高限价金额(元)
01
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2年
8,846,400.00
17,692,800.00
详细内容及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
4.其他: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供应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分包招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售价(元):1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风尚蓝湾办公区2座(二)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新城区
联系方式:0757-8522614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822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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