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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详细内容:
服务正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2022-10-1416:20:27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2年10月14日

项目编号:0747-2260SCCZX517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资金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内容合要求包括:

(1)评价机构以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对此工程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环评审查会会务,协助业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和编制公众参与报告,协助环评评审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

(2)评价机构应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要求、行业做法以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开展必要的环境调查和监测,包括可能的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海洋等,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3)评价机构负责准备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会所需要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评价机构承担与项目环评过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费、会议费、住宿费、专家审查费、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4)评价机构应做好业主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的工作。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评价机构应在接到项目环评委托书后的7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交付业主。

5.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8日下午17:00,本次采购须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完成谈判文件获取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谈判文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邱少尉15260362906。

8.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报价人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4)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未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因环评报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编制质量原因进行公开通报惩罚等(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不少于5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与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如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相关内容,除合同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外,需另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9.(1)-(7)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本网站、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

邮编:

100045

联系人:

邱少尉、常刚

联系电话:

15260362906、18911319522

电子邮件:

qiushaowei@、changgang@

采购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编:

362103

联系人:

杨钒

联系电话:

0595-27570106

电子邮件:

Yangfan01@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编:362103

联系人:纪检室

联系电话:0595-2757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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