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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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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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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3-JJDHBD-W40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4.7116万元,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
(五)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声明(应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
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六)被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八)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九)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发送。
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单元370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单元3709
七、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HBD-W4015
三、项目概况:
包号货物
名称规格
型号技术
要求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
时间交货
地点备注
1安全防护用品详见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清单批1合同签订后,各项目单独送货,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项目负责人通知乙方,甲方通知送货后,10日历天内到货。
湖南、湖北、山东省境内,具体地点以甲方项目负责人通知为准。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项目预算:347116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
(五)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声明(应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
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六)被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八)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九)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单元3709。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承诺声明;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
8.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
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5月24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单元3709。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年5月24日15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单元3709。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379-64933689
移动电话:18336726351、18838867178
传真:/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单元3709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原先生
移动电话:17656686716
采购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佰(洛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
电话:1833672635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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