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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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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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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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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E3300000007000076012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0762023/4/1220:08:41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076012001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9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共整治河道25条。瓯飞起步区范围调整后为9条河道,总长12.72km;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标段,本标段位于温州经开区瓯飞起步区3、4号围区,整治河道长5993m,新建护岸、护坡长12110m,其中四甲浦(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为1851m,护岸总长度为3959m,中心南河南段(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1309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2600m,中心南河北段(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959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1846m,中心河(瓯飞起步区范围)河道总长1750m,两岸护岸总长度为3436m,金海园区四甲浦水系连通工程河道全长60m,新川浦水系连通工程河道全长64m;主要包括:河道开挖及回填、堤防护岸建设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堤防3级,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建设地址位于温州经开区瓯飞起步区,计划于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温州市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三期工程(经开区)瓯飞起步区四甲浦、中心河、中心南河河道工程将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检测试验计划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33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2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5、本标段拒绝已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自检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关联单位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4月1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4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
浙江省温州经开区滨海十六路481号
联 系 人:
姜译天
联系电话:
0577-88271355
招标人:
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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