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湖大道(隐秀路-周新路)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贡湖大道(隐秀路-周新路)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贡湖大道(隐秀路-周新路)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2]1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无锡市西南部,贡湖大道(隐秀路-周新路)
2.1.2建设规模:全长约2.8km,总面积约110644.59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包含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及智慧设施提升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66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4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5月15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17:30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绿化养护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一级,养护期一年。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设备采购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须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或总投资额≥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公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类似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含)以上。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之一,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②设计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含)以上。③施工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含)以上,且无在建工程。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证明其专业。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1年03月2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3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12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8日9:30时至2023年04月03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8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999号
地址: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邵工
电话: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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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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