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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工作技术支持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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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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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3-SH425-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工作技术支持-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3-SH425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工作技术支持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4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工作技术支持 ,采购预算:40万元 ,项目内容: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工作技术支持,工作内容包括: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软件功能开发工作,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开发并实现上线运行;房屋数据信息全域核采数据技术支持与质检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共两个阶段的核采工作及数据质检工作全部完成。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
(3)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由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互联网地图服务),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8-02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7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08-07 15: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为明确采购流程及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没有列明的规章制度不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要求及依据。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中路520号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592-2859556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吴晓萍、叶涵殷
联系电话:0592-2226726、0592-227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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