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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A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A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详细内容: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项目A标段工程总承包[E3300000007000890001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8902023/2/2422:20:20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890001001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34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包括地上20000平方米和地下15000平方米,其中展陈面积15153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度假区单元XH1710-A2地块的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内,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A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陈列布展工程A标段,总展陈面积约5220平方米。包括总序厅、浙方水土浙方人(暂名)--基本陈列厅、非遗衍生品展示区(见界面划分图)的深化设计(含施工图)、采购及施工布展一体化总承包,具体包括为完成展示内容及配套的环境、水、电、AV系统(暖通、消防、安防需对原有的设计内容结合展陈内容进行合理修改及实施)及与展览相关的所有事宜等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本次招标☑估算造价4063.59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拟派;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博物馆、展示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且项目金额(设计类为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及以上(如为设计类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文件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的,需补充提供能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如为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但提供的类似业绩工作任务应与其在本次投标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作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1)、(2)、(3)”条业绩要求之一的即可:

(1)自2018年1月1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博物馆、展示馆陈列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2)自2018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博物馆、展示馆陈列布展项目(须为单个布展工程投资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博物馆、展示馆陈列布展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设计项目业绩可以是设计分项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如证明文件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的,需补充提供能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如为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满足条件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

7.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或组成联合体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工程分为A、B两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活动,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将按A标段、B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如果投标人已在A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B标段的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3月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3月1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

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石函路1号2号楼

联系人:蒲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91528、0571-853727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17室

联系人:董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1-81061818

2023年2月24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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