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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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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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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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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JMSY-202307QT-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Y-202307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2】3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县
其他:/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2395.5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 、2022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及关联企业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8月10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招标人: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人地址:沙洋县洪岭大道南5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徐主任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398696192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沙洋县汉江天地售楼部后2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杨工
代理联系电话:1857266911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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