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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郧阳区刘洞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HBYY-202110FJ-01100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对“十堰市郧阳区刘洞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做如下更正:
1、第一章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第(4)条”;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类似项目”;
3、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不低于600万的公共建筑新建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
现统一更正:投标人近 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业绩(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工程用途为“公共建筑或科教文卫建筑”、建设性质为“新建”,且通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分类截图、施工许可截图及竣工验收备案截图)。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时对上述业绩进行查询,未提供完整信息或查询不到类似业绩项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望投标人须知!
十堰铭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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