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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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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3C21
项目名称: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保监测设备
分光光度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
-
1-2
环保监测设备
气相色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7,500.00
-
1-3
环保监测设备
高压蒸汽灭菌锅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
-
1-4
环保监测设备
万分之一天平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
-
1-5
环保监测设备
烘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200.00
-
1-6
环保监测设备
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8,000.00
-
1-7
环保监测设备
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1,000.00
-
1-8
环保监测设备
废气VOCs采样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
-
1-9
环保监测设备
全自动称重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1,500.00
-
1-10
环保监测设备
便携式石油类测定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5,000.00
-
1-11
环保监测设备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3,000.00
-
1-12
环保监测设备
手持式叶绿素(蓝绿藻)测试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3,000.00
-
1-13
环保监测设备
便携式气象参数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9,000.00
-
1-14
环保监测设备
动态稀释配气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4,000.00
-
1-15
环保监测设备
培养箱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200.00
-
1-16
环保监测设备
便携式离心机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3,000.00
-
1-17
环保监测设备
便携式抽滤仪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500.00
-
1-18
环保监测设备
声级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
-
1-19
环保监测设备
声校准器(1级)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
-
1-20
环保监测设备
智能交直流移动电源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300.00
-
1-21
环保监测设备
便携式酸度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者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参投货物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非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党政大院综合楼6楼
联系方式:0768-581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10楼1005单元
联系方式:0768-228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华
电话:0768-2289977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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