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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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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宽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硼海镇集镇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硼海镇集镇区)已由丹水审字[2022]农水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本级预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库区移民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宽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硼海镇集镇区)
2.2建设地点: 硼海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拦河坝1座,坝长 32米,桩号0+000;新建输水管线长100米,单管铺设,起 点为拦河坝,终点为水厂;新建水厂1座,建筑面积303.63 平方米(长34.9米,宽8.7米,高4.2米);修建进厂路长 727米,宽2.5米,沿程设置漫水桥2座(桩号K0+266、K0+609 处),板涵1座(桩号K0+332 处);改建配水管线长7523米, 桩号范围0+100~7+623,双管铺设,起点为水厂,终点为硼 海镇集镇区现有主管线起点,沿程设置检修闸阀井7座、泄水阀井4座、空气阀井9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0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 20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时,宽甸硼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宽甸镇过街楼西街11号,县政府后院司法局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原三江宾馆)(丹东市宽甸镇天华山路31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库区移民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阮国长大街与鸭绿江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270米(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
邮政编码:118200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0415-2599196
招标代理机构:宽甸硼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宽甸镇过街楼西街11号,县政府后院司法局二楼
邮政编码:118200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9527742446
电子邮件:kdpczb@
宽甸硼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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