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5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庄站正中公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
2.1.2建设规模:华庄站正中公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37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正中公园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公园路18号,平面呈长方形,长约152米,宽约92米,本次改造面积为13213.41平方米,包括景观提升、铺装新做、基础设施换新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295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查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原件,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价和结算价较大者为准)。
自2021/05/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16:00时至2023年05月18日23:59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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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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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电话:
0510-819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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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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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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