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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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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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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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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CHF-X2305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88025.00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中北部绥滨县境内松花江西岸。
路线起于(起点桩号AK2609+825)绥滨县畜牧场虚拟生活区西侧2.5km、村道C787向南侧畜牧场转弯处,路线沿松花江下游江段西岸走行,利用G331国道丹阿公路旧路线位及部分乡村道路进行改扩建,经二九零农场一队、东方村、红生村,与红生村西侧离开旧路开新线至新兴村东侧回到旧路,经东胜村、六里村、陈大村、绥东镇,于绥东镇西侧500m离开旧路向南开新线,自兴安村南侧经过后向西南,于望江村、凤鸣村之间穿过,向南至吉礼村西侧800m处上旧路,经吉成村、吉福村、大同村,项目终于大同村村道与国道丹阿公路绥滨至名山段绥滨连接线交叉点(终点桩号AK2657+311)。
本项目全长47.48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匡算投资7.20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林地可行性研究相关的业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18年4月1日至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采购人证明)复印件以及项目批准(批复、核准)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所涉及到的项目说明、工程内容、工作内容、项目批准(批复、核准)日期等相关指标,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供应商提供合同(或采购人证明)以及项目批准(批复、核准)文件的信息无法证实该业绩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或评审得分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类似公路项目是指公
路、建筑、铁路、民航或水利项目。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售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代理公司。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上述工作时间,供应商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公对公汇款凭证或汇款底联、以及供应商联系表一份(包括申请
标段、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代理hcbyhrb@;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451-58628633(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资料齐全且收到标书款),将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询比采购文件。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因询比采购文件晚到所引起的责任。
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帐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行号:103100017015账号:11170101040007437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PDF扫描版),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列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黑政办规[2021]47号)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黑交发[2022]29号)。
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工程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中央车购税补贴资金、一般债券资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2.4服务范围:编制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永久部分和临时部分,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安全生产零事故。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3时00分,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开标大厅。
供应商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00分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询比地点。
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0451-5555398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话:157769424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联系人:商必成
电话:0451-58628633
电子邮件:hcbyh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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