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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城关公路站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城关公路站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详细内容:




2023/2/22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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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城关公路站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城关公路站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2】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建设资金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赤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城关公路站工程;项目总投资772.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0.1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城关公路站工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03㎡,总建筑面积1070.15㎡。其中:新建站房1幢,建筑面积为492.11㎡,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车棚及物资库1幢,建筑面积442.68㎡,一层钢架结构;新建配电房1幢,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8㎡;消防水池建筑面积87.36㎡;以及围墙、道路硬化、综合管网等室外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70.15㎡,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4276464.58元(含暂列金¥132000.00元;发包价为¥4193575.38(含暂列金¥132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格式自拟;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⑤根据漳建筑〔2021〕12号文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⑥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3日08:00:00至2023年02月27日17:00:00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3月06日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3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09308497,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21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50196016,传真:/

联系人:钟玉娣。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点: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西路6号

电话:0596-7367782、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思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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