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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沧区2023年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以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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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海沧区2023年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以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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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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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3-SH233-海沧区2023年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以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3-SH233海沧区2023年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以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23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海沧区2023年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以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服务 ,采购预算:23万元 ,项目内容:海沧区2023年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测以及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服务,1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b.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c.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d.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②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三、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05-25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9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05-29 15:0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92-6376268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晓玲、贾博娴、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2279300、221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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