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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光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龙光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光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3〕33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部分自筹,招标人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龙田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环城东路,终点至龙安街,对全线机动车道进行修复后加铺沥青,全线人行道拆除新建,并重新实施标线,提升井盖,新建单侧路灯及补种景观绿植等。全长 635 米,宽度为 10米。项目总投资397.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1.0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龙光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1092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20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7 月24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4.2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7712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②电子银行保函;③电子保证保险;④或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 格建筑2022) 181号 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8月 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7.2. 开标解密时长:6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清市龙田镇龙旺路5号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9959132531 ,传真:  / 

联系人:  梁乐惠 

 

招标代理机构: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西洋南路358-12号,邮编:350200

电子邮箱:408906954@

电话:18094008028,传真: / 

联系人:许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福清市龙田镇龙旺路5号  ;

联系电话: 0591-8577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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