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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普通设备第十八期采购招标真空制盐非标设备及管道采购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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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普通设备第十八期采购招标真空制盐非标设备及管道采购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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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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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2805.24万元。
本标段为:普通设备第十八期采购招标真空制盐非标设备及管道采购。
2.3招标范围:
2.3.1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6效蒸发罐二次蒸汽管、硝罐二次蒸汽管、预热器蒸汽管道、LS-61124罐、LS-61128管、循环水管、硝浆桶、硝母液桶、盐浆桶、盐浆增稠器、盐母液桶、大气冷凝器(需配基础模板及地脚螺栓)、硝浆桶、硝母液桶、盐浆桶、盐浆增稠器、盐母液桶、大气冷凝器投标方需提供与外部管道联接的所有配对法兰,材质为316L。根据交货要求发货、运输、安装和开车指导,具体详见技术附件。
2.3.2数字化交付要求:中标人应在项目交付前后按照招标人一体化项目工程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的要求完成相关数字化交付工作,(具体详见技术附件)。
2.4交货期:6个月(含安装)。具体技术文件交付时间见技术附件。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75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复合板材质的管道或设备无知识产权纠纷(投标人自行承诺)。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4投标人具有GC2及以上管道安装资质。
3.5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
说明:投标人相同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为准。合同内容(含技术附件中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价格部分可以遮盖)。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业绩考察,如发现投标人业绩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投标单位拟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6月 29日至2023年 7月 1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综合交易”选择“综合交易”行业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 7月12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7.1营业执照;
7.2投标人承诺书;
7.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
7.4投标人具有GC2及以上管道安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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