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单源直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单源直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7-0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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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单源直接
采购公告
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单源直接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单源直接采购;
1.2采购编号:HG202508-261;
1.3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拟采购申请事项: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呼和浩特供电公司《采购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1.6拟采用供应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项目实施单位
HG202508-261
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
220kV塔布变、110kV丹岱变、110kV金隆变三座变电站站端辅控系统升级服务
90000
生产技术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中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竞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8、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响应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发布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4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g)→投标人登录→“报名管理”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投标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2、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投标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3.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资料盖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2)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格式详见附件);
(5)供应商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栏查询截图(格式详见附件)
(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重要提醒: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响应文件的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7月01日~2025年07月08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上午9:30
解密时间:2025年07月08日上午9:30~2025年07月08日上午10:00
8.解密方式及协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进行二次报价,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9.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3)场所服务费:
3.1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3.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3.4项目负责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3.5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3)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梁工、曹工、朱工、赵工
电话:0471-6947824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2025年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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