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理工学院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SXZBXMGK20230303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度金课建设与智慧教学服务项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其他类型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包1:49万元;合同包2:41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金课建设与智慧教学服务 ,采购预算:49万元 ,项目内容: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金课建设与智慧教学服务,1项,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付。
采购包02: 项目名称: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金课建设与智慧教学服务 ,采购预算:41万元 ,项目内容: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金课建设与智慧教学服务,1项,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
(5)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3)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后。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4)特别说明:①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
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02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
(5)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3)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后。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4)特别说明:①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
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03-22 09:00:00】到【2023-04-11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采购包02人民币100元;
现场购买或邮箱领取(将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fjsxzbx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2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04-12 09:30:00】
2、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转账账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 账号:3520 0067 9013 0004 2690 7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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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理工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
联系人:肖富强、王若琪、丘金华
联系电话:0592-551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