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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本页】【关闭本页】
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项目监理服务
第 1 次 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 p24:工程款支付 (分进度款支付控制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 : 监理服务费①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核定的已 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竣工决算经市 财政评审办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 85% ;③工程竣工决算并经吉安市审计局(如吉安市审计局确定不审计该项目,则以财政评审价作为结算依据;如吉 安市财政确定不评审则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造 价审核价款为结算依据) ,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 每年返还工程结算价的 1.5% ,二年还清。
现变更为:工程款支付 (分进度款支付控制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 :监 理服务费①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核定的已完 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竣工结算经吉安 市财政评审办评审 (如市财政评审办确定不评审则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 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价款为结算依据) 后付至评审价的85%;③ 工程竣工决算并经吉安市审计局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 (如审计局 确定不审计该项目,则以财政评审价作为结算依据;如财政确定不评审则以 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价款为结算依据) ; 剩余 3%作为质保金,每年返还工程结算价的 1.5% ,二年还清。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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