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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能新能源林州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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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豫能新能源林州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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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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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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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判条件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0105 。
2.3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位于林州市东南方向,距市中心约9km,翟曲村西南空地(其他草地)建设。拟建规模100MW/2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考虑到电站运行模式,本储能电站运行方案拟定20年设计年限,10年换一次电池。
2.4采购范围:豫能林州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全过程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2.5 服务要求:自采购完毕后,能立即进场提供服务,编制材料,协助办理流程,满足项目进展,保证按时取得豫能林州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通过,拿到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满足项目建设的安全预评价需求。
2.6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通过,拿到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批复文件,满足项目建设的安全预评价需求。
2.7质量要求:《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资料进行编制,应完全满足《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及《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并满足和通过各相关方审查要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两个一级安全评价师及三个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提供人员证书及近半年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不少于3个新能源发电且带50MW及以上容量储能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网站(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对3.5.2条款至3.5.4条款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17时,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响应文件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5.5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8号世博大厦
林先生(商务)电话:0371-55130531
李先生(技术) 电话:17603717001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20130 邮箱:xingyuzbdl@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筹备组
监督电话:0371-55037409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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