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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项目概况
光明区三防应急预警播报“大喇叭”系统工程(一期、二期、三期)运营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A座十三楼1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D202305011
2.项目名称:光明区三防应急预警播报“大喇叭”系统工程(一期、二期、三期)运营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35万元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光明区三防应急预警播报“大喇叭”系统工程(一期、二期、三期)运营维护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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