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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详细内容:
371912291@

GXZS23CS01-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

2023-07-04访问量:6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

磋商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468-469卡(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S23CS01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招标编号:GXZS23CS01

2.标的名称: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

3.采购数量:1项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中山市东凤镇人民医院医院感染智能预警监控系统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5.供应商须对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其他: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补充说明: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代码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工作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或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7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468-469卡(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售价(元):3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468-469卡(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468-469卡(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纸质签到。

3、响应文件接收: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接收并不代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应以采购监督人员(如有)和供应商代表的最终检查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厚德路9号

联系方式:0760-22611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草根孵化基地468-469卡

联系方式:0760-8879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韩工

电话:0760-88798811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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