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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人民医院全封闭式脱水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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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灵武市人民医院全封闭式脱水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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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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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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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3340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2第043号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全封闭式脱水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480000.00
最高限价(元):24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病理科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
采购全封闭式脱水机1套、全自动染色封片一体机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100000.00
中医科设备
中医器械设备
1
采购内热式针灸治疗仪1台、磁治疗仪2台、数字OT评估和训练系统1套、湿热敷装置1台、多关节主被动训练仪 1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50000.00
皮肤科设备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
皮肤毛发观察仪(皮肤镜)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80000.00
骨科设备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电脑疼痛治疗仪(电磁场治疗仪)1台、下肢关节康复器1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50000.00
合计
4
预算合计(元)
24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与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至2022年0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CA认证锁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咨询。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招标文件下载后方可自动获取),投标人可以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或者选择以支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 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人民医院
地址:灵武市西平街与中山南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1899500955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高新技术开发区3号综合楼新田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13995098247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建华
电 话:189950095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南
电话:13995098247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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