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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地铁占压区域绿化水系恢复工程景观水系部分劳务分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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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地铁占压区域绿化水系恢复工程景观水系部分劳务分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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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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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地铁占压区域绿化水系恢复工程景观水系部分劳务分包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地铁占压区域绿化水系恢复工程景观水系部分劳务分包
2.项目编号:SHH-XB-20230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地铁占压区域绿化水系恢复工程景观水系部分劳务分包,采购金额约65.00万元。
2.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鹤湖中央公园地铁占压区域绿化水系恢复工程景观水系部分劳务分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绿地修复、苗木种植、园建修复、绿化养护等。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专业作业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劳务服务或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
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评审结束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2日17时3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3年3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点击链接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
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
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双鹤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56818186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公园北一路与生物科技一街双鹤湖中央公园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电话:0371-63225115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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