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吉安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江西省吉安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10 |
|
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县300亩以上灌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县发改审字〔2022〕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水利局,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江口中型灌区、银湾桥中型灌区、大陂头中型灌区、福华山中型灌区、樟坑中型灌区及19处小型灌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包括江口中型灌区:干渠修缮14.33km,新建供水计量设施 158处,灌溉面积18000亩;银湾桥中型灌区:千渠修缮20.38km,新建供水计量设施35处,灌溉面积26310亩;大陂头中型灌区:干渠修缮10.09km,新建供水计量设施36处,灌溉面积15640亩;福华山中型灌区:干渠修缮54.43km,新建供水计量设施88处,灌溉面积23200亩;樟坑中型灌区:干渠修缮30.73km,新建供水计量设施54处、灌溉面积8800亩;小型灌区:19处小型灌区共干渠修缮1129.5km,新建供水计量设施48处等。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1941600元
(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及测绘、规划报告编制及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编制)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与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量清单为准)。
(4)标段划分:1个勘察设计标。
(5)服务期: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勘察设计内容,成果满足业主及上级部门进度要求,确保勘察设计成果通过专家审查,施工期间做好设计配合服务。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相关规程规范,并满足施工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4)投标主体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必须为牵头人)。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招标的投标者,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分中心。
六、有关说明
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中并上传至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次招投标由吉安县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进行全过程监督。
招标人:吉安县水利局
地址: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11、12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96-843561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979281996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商业B区(B-206)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