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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图县新合乡大桥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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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安图县新合乡大桥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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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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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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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图县新合乡大桥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606]-0057号
采购项目编号:20230622-GC01-G
项目名称:安图县新合乡大桥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5518.00元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安图县新合乡大桥村道路改造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安图县新合乡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计划工期: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9月30日,共计8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3.6其他要求: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请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特别注意: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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