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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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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HHB-2023CG-0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崇阳县人民法院食堂经营委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86400元/月,招标人为崇阳县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阳县人民法院食堂经营委托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阳县人民法院食堂经营委托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现场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崇阳县人民法院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HB-2023CG-004
2、项目名称:崇阳县人民法院食堂经营委托服务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86400元/月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下述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②营业执照。
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填写登记表。
4、售价:200(元)
三、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3月6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四、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崇阳县文昌大道与星斗路交口东北100米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18972858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同惠广场写字楼21楼2108室
联系人:熊工
电话:18986628827
电子邮件:42116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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