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资质。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派1名具有丰富工程管理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派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土建监理工程师2名、暖通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监理工程师1名、电气监理工程师1名,并具有相应的监理工作能力。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中级职称证等证明文件。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北京CA数字证书,使用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2509:00:00至 2020-12-15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匿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1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开标程序: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招标通”投标管家(请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注: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CA进行解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崔媛
联系人:
薛旸刘希盖森
电话:
0311-82195532
电话:
0311-86958901、18533235302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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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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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2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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