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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一中桔韵楼电气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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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郴州市一中桔韵楼电气线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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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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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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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郴州市一中桔韵楼电气线路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一中桔韵楼电气线路改造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NHH-2023-010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数量
采购预算(元)
1
郴州市一中桔韵楼电气线路改造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项
275932.55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3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1 人;专职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六个月(指2022年12月-2023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邀请公告的附件1原件及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郴州市第一中学
联系 人:范主任
电 话:15173503070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桔井路4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婵娟
电 话: 15115597667 / 0735-8187771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室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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