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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雪茄烟晾房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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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雪茄烟晾房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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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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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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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雪茄烟晾房项目已由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委员会以十烟会〔2022〕48号、十烟会〔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均县镇。
建设规模:雪茄烟晾房450座,每间晾房长6m(进深)、宽6m(顺深),屋檐高5.1m,出檐0.5m,2分水。
其他:晾房群排布可根据实际地形地势进行科学排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3年建设雪茄烟晾房450座,其中,习家店镇250座;均县镇200座。
标段划分: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雪茄烟晾房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2.3其他:一标段习家店镇250座:青塘村片区140座;小茯苓村片区40座;陈家湾片区70座;投资金额约750万元。二标段均县镇200座:闵家沟村片区30座;怀家沟村片区58座;洪家沟村朱家沟片区40座、洪家沟村洪家沟片区19座;核桃园村片区38座、寨怀沟村片区15座;投资金额约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结构体系为钢结构),且工程基本信息的工程用途为工业建筑。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以上政府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及网址链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工程基本信息截图和竣工验收备案详情截图。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则其递交的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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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11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吴芳
联系人:
余江、庹毅
电话:
0719-8896978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工行五堰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1810000509027004843
账 号:
202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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