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14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栾川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2)0150号
2、项目名称:栾川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9634.00元
最高限价:749634.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栾川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749634.00
749634.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资金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1年
5.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100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3、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时期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司法局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15136315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广场三期C3#-242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61058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461058891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2022年07月11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