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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单位: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
二、招选机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1家
三、工作内容:负责夏港街心理咨询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时间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包组
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服务时间
包一
负责夏港街心理咨询服务站运营
18万元/年
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四、申请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申请人应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
(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四)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谢绝联合投标。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五、申请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应标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
(二)企业应标单位资质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3A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
(三)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以下任一材料均可):
1、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资质证书上反映的办公场所在广州地区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书复印件(权属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3、申请人与在广州地区的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承租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四)企业应标单位情况介绍、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和服务收费等。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截止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七、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710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316570140、82112647。
八、组织单位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择优选择一家,于2023年4月15日前通知选定的招标单位签订协议书。
附件:1、夏港街“心访驿站”心理咨询服务站项目运作方案
2、夏港街心理咨询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
附件下载:附件1:夏港街“心访驿站”心理咨询服务站运作方案.doc附件2:夏港街道心理咨询项目招标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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